关于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442013/6/8 9:26:43总站管理员

关于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

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2012年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年”。为加强党的建设,更

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粮食局机关党委《关于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晋粮党字[2012]27)精神,校党委决定对一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支部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

4)工作业绩好。能够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师生肯定和学校表扬。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积极参加社会捐款救助等公益事业,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正气、讲正语,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评选比例

1、先进党支部1个。

2、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比例为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四舍五入。

三、评比办法

1、先进党支部由校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2、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报校党委审查批准。

四、评比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不降低标准,不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

2、评选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要占一定的比例。

3、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要坚持自下而上推荐评选,注重实绩,好中选优。

4、先进党支部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请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562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将有关资料报学校党政办公室。

 

 

附件: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