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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贸易学校关于评选201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安排通知

72013/4/18 9:03:48山西省贸易学校管理员

山西省贸易学校关于评选201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安排通知

各系、毕业班班主任:

为了表彰先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就业,根据晋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进行201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 思想积极向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凡受过学校违纪处分者不得评选。

2、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3、 候选人必须是2013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二、 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为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1%,我校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生14人,其中管理系6名,技术系3名,计科系2,联办校共3名。

三、 评选程序

(一) 各系依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召开系务会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学生科进行审核;

(二) 学生科对评选对象公示一周,征求有关处室意见,由校长会议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 日程安排

(一) 2013416——422各系推选、审核;

(二) 2013423上午1000前各系将推荐名单、《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交到学生科,进行复审。

五、 注意事项

(一) 报送材料:

1. 候选人名单一份。

2.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3. 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与电子文档(Word格式)一并上报。《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从校园外网学生处(http://www.sxetc.com.cn/)下载。

(二) 各系要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过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学生科复审后有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补报。

附件:

1、 山西省中等专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 各系候选人名单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