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

161次2013/6/21 11:14:13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晋教函[2011]5号》精神,毕业生初次派遣至生源地所在地教育局的,从毕业时起,四年内联系到正式接收单位,可申请重新派遣;初次派遣至用人单位的,从毕业时起,一年之内,可申请改派,超过一年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到就业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蓝联、白联)以及本人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